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董昀:如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做出了系统全面的部署。这些部署既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脉相承,又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相衔接,为推动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战略指引。 

 

第一,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从市场一端看,《决定》提出了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健全资本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以期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做到“放得活”。从政府一端看,《决定》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提出了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制定金融法等重大改革举措,旨在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做到“管得住”。 

 

第二,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决定》提出了“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一是要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二是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三是要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 

 

第三,防风险,强监管,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决定》提出,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这些举措的实施,将起到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和有力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安全、可预期的货币金融环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4年10月24日 09:49